通知公告 – im电竞电子竞技平台 官方网站 Wed, 30 Sep 2026 06:37:42 +0000 zh-Hans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6.4.12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10240.html Wed, 30 Sep 2026 06:37:41 +0000 /?p=10240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和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政〔2024〕32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5〕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战略部署和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聚焦服务我省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支撑。

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其中,重大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软科学项目研究成果取得省级党委、政府研究机构等厅局级及以上机关出具的成果应用、推广评价意见等决策支撑证明材料作为合同书中的约束性指标。

项目研究要聚焦创新浙江建设的目标任务,围绕我省战略规划、资源布局、产业创新、体制改革、政策法规、政府管理等现实问题,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运用案例研究、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重大项目要求调研访谈代表性单位数量不少于30家、凝练正反面典型案例不少于15个;重点项目分别不少于20家、10个;一般项目分别不少于10家、5个),确保研究的科学性、有效性。重大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与选题研究内容相适应的学术能力、科研组织能力和相关学术或管理工作经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在聚焦选题方向的基础上,可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增设副标题。一般项目要求围绕选题范围开展小切口、具象化研究,题目自拟。提倡和优先支持开展具体领域、具体行业、具体区域的研究项目。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浙江研究院战略研究项目纳入重大项目管理序列,有关申报指南和通知另行发布。

(一)重大项目

题目1:创新浙江建设格局下,浙江推动重点产业跃升发展的路径和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对标“十五五”创新浙江建设任务部署,针对我省传统产业占比过高等短板,梳理分析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堵点难点,研究提出分行业、分阶段推进的差异化支持举措。梳理分析我省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布局现状、产业规模、龙头企业等情况,剖析主要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分类施策、精准赋能的支持举措。以趋势性、预见性为重点,识别我省技术缺口与关键瓶颈,研究提出我省产业发展模式、路径与抓手举措。

题目2: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前瞻布局、突破路径与政策研究

研究内容:跟踪研判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新趋势,系统梳理全球AI for Science战略布局与发展态势,捕捉算力、数据、模型、智能终端等领域的新赛道,绘制产业链图谱和技术成熟度曲线,识别潜在颠覆性技术方向。对标让人工智能成为创新浙江建设最鲜明标识、最核心支撑的部署要求,研究提出我省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突破重点、路径机制与政策研究。

题目3:浙江强化区域协同创新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回溯“十四五”期间我省区域协同创新的进展和现状,凝练正反面典型案例,分析在共建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要求下,我省深化区域协同创新的堵点卡点问题,研究提出我省在战略科技力量、前沿技术攻关、产业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开放创新生态等方面开展跨区域协同创新的前瞻思路、突破路径和抓手举措。

题目4:浙江创新生态建设的特征、历史演进和实践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开展创新生态的概念、维度、特征等理论研究。调研分析国内外创新生态建设的先进模式、政策体系与典型经验,从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维度,研究分析我省创新生态形成的原因和特征,总结普遍性规律。对标打造以“四最”为鲜明特征的一流创新生态的部署要求,研究当前国内外形势下我省创新生态建设急需破解的堵点卡点,从政府、市场、社会等视角,提出下一步政策举措建议。

题目5:浙江“十五五”时期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我省“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体系化攻关能力、科技创新投入效能、科技评价改革等方面的现状,总结经验做法,凝练正反面典型案例。剖析当前形势下,制约我省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问题,研判我省加快建设科技强省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和突破方向,提出下一步思路与对策建议。

题目6:浙江“十五五”时期构建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的路径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立足全球科技创新发展格局,前瞻研判国际科技合作新趋势、新挑战,调研梳理我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的现状基础、短板不足,围绕创新要素跨境流动、国际协同攻关、创新治理协同等领域,研究分析适配浙江区位与产业优势的国际科技合作新范式,提出我省“十五五”时期加快融入全球创新体系、以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赋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题目7:浙江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水平等方面,梳理分析当前我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基础现状和堵点难点。调研梳理我省深远海风电、新能源汽车、核电、光伏、氢能等细分产业领域创新发展的现状和短板,跟踪全球技术前沿动态,研究提出我省加快布局发展的具体政策和举措建议。

题目8:浙江建设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队伍的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梳理我省人口发展现状,研判“十五五”时期我省人口总量、结构、分布变动趋势。系统评估我省教育、医疗、养老、托育等资源配置与人口变化的适配状况,研究提出我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高素质劳动者队伍建设,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思路与政策建议。

(二)重点项目

方向一: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研究

题目1:浙江人才图谱编制研究

研究内容:分析梳理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人才全球分布与竞争态势,对国内主要城市人才引育做法开展实证比较、案例凝练,调研我省具体领域人才队伍总量、结构、层次及供需现状,聚焦具体领域编制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研究提出我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建议。

题目2:深化人才有序流动共享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聚焦政府、人才、用人主体等视角,系统梳理我省近两年已经跑通的路径模式、典型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副总”“产业教授”),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剖析仍然存在的堵点卡点问题。基于案例分析,提出我省下一步深化人才有序流动共享机制,有效激发人才效能的主要突破方向和举措建议。

题目3:高水平大学建设的思路与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重点围绕我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应用型大学,调研分析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学科建设、教学组织、学风建设等方面的现状和不足,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我省高校加快推进一流学科建设、优化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学风建设,更好支撑创新浙江建设的举措建议。

题目4:浙江高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适配的动态调整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我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的规模结构与调整历程,实证调研我省代表性高校和产业集群,总结梳理我省专业新增、预警、停招、撤销等环节跑通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剖析关键堵点及成因。研究构建以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设置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分层预警模型,提出我省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的改革举措。

题目5:全省科创平台优化提升的政策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分析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科创平台的特征和发展路径,选取我省代表性科创平台开展研究,梳理已经跑通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针对不同类型的科创平台,构建分层分类分段评价体系,探索评价结果与经费支持、动态重组挂钩的政策工具,提出推动我省科创平台更好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举措建议。

题目6: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协调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我省教育、科技、人才政策在一体推进中的协同现状,重点分析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等环节的短板。选取代表性地区和单位开展实地调研,解剖一体推进的正反面典型案例,实证分析关键堵点与原因,研究构建“案例剖析—路径提炼—制度固化”的一体推进工作制度体系。

方向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研究

题目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政策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实证调研我省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代表性国企、民企,从企业识别整合分散创新资源的能力、人才跨组织流动与稳定支持、企业主导研发议程、高风险研发投入意愿等维度,剖析我省企业在需求凝练、研发投入强度、产学研深度合作、成果转化率、高端人才引育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与成因。对比广东、江苏、上海等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我省强化企业梯度培育、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主导产学研用融通创新的对策建议。

题目2:构建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梳理国家与省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演进脉络与阶段性特征,剖析我省在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概念验证、中试孵化、产业化落地等环节的实践经验、正反面典型案例和主要难点堵点。研究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率的监测和评价体系,研究提出我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题目3:构建以运用为导向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知识产权创造、布局、转化、维权需求,调研分析我省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的现状和堵点,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研究构建以运用为导向,覆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政策体系与协同机制,提出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举措建议。

题目4:构建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创业投资、货币信贷、科技创新债券、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领域,调研分析北京、上海、深圳、合肥等地经验做法,提出我省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构建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运行管理、容错考核等机制的举措建议。

题目5: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国内外先进地区培育科技服务企业、专业化机构的经验做法,梳理分析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基础、问题短板,研究提出科技服务机构分类评价、梯度培育与集聚发展的政策工具,形成提升我省专业化市场化科技服务能力的政策举措建议。

方向三: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研究

题目1:数据要素资源化价值化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国内外数据(特别是科学数据)体系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典型模式,调研评估我省在数据治理、汇交、共享、应用方面的实践与需求,研究提出我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业数据空间培育、数据可信流通等资源化价值化实现路径和制度保障。
        题目2:人工智能模型发展研究

研究内容:实证调研国内外先进地区人工智能模型发展现状,研究我省模型发展基础与短板,研判我省基础模型、行业模型、端侧模型协同布局等需求,提出模型开源生态培育、模型即服务、依托魔搭社区打造国际一流开源平台、加强模型评测与安全治理等举措建议。

题目3:人工智能赋能重点行业应用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我省制造、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实证调研人工智能赋能发展的现状和不足,研究提出相关领域应用场景落地路径与举措建议。以“人工智能+制造”为重点开展实证调研,提出我省制造业智能化转型的融合路径、标杆场景与支撑举措。

题目4: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分析我省各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的特征与功能定位,梳理我省比较优势和当前的堵点卡点问题。围绕行业模型训练验证、行业数据汇聚开放、智能体与智能终端测试认证、中小企业赋能服务等方面,分领域提出下一步建设路径与政策举措建议。
    方向四: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研究

题目1:杭州湾科技创新带功能定位与建设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梳理杭州湾科技创新带空间布局、平台建设与产业集聚等现状与问题短板,研究提出杭州湾科技创新带在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中的功能定位与承载路径,以及带动形成全省创新发展主引擎的举措建议。

题目2:深化杭甬“双城记”协同创新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广深、成渝等双城协同创新经验,分析杭甬协同创新的建设基础、推进情况与存在问题,梳理双城协同创新在规划联动、体系建设与产业协同等方面的进展成效,研究提出加快推动杭甬携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的目标举措、任务抓手。

题目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原始创新核心区建设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分析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原始创新核心区的建设基础、优势短板,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做法,研究构建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提出协同推进的重点方向、重大任务、体制机制改革、监测评价体系等。

题目4:浙江县域经济发展模式与政策举措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剖析我省县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正反面典型案例,总结特色做法、经验启示,梳理演变历程和规律性特征,研究提出我省“十五五”时期深化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要求下,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综合承载能力的举措建议。

方向五:建设一流创新生态研究

题目1:国际组织赋能全球治理的浙江路径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实证剖析国际组织在全球治理中的枢纽作用与影响机制,开展国内外代表城市吸引国际组织落户的案例研究,总结布局特征,梳理设立国际组织流程图。分析我省设立国际组织的现状、机遇与挑战,提出我省吸引国际组织落户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的路径和对策建议。

题目2:构建创新文化培育、评价与传播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系统梳理国内外先进地区培育创新文化的经验做法,调研总结我省基础优势与问题短板。围绕科研诚信、容错纠错、企业家精神与科学家精神融合等开展实证分析,研究提出弘扬科学家精神与浙江精神、加强科研诚信治理、创新文化培育评价和传播机制等路径和举措。

题目3:科技监督评估与伦理安全治理研究

研究内容:实证调研分析我省科技监督评估、科技伦理和安全治理的现状与不足,梳理我省科技大监督格局的建设进展和成效。对标国内外先进省份经验做法,剖析责任链条运行中的难点堵点并开展实证分析,研究提出健全我省科技监督评估体系、利用人工智能赋能科技监督、加强科技伦理审查与安全治理等举措建议。

题目4: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差异化科技评价机制研究

研究内容:实证调研我省科技评价工作现状,梳理现行评价体系在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周期等方面的短板。研究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差异化科技评价机制,选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实证检验,提出深化科技评价改革的政策建议。调研分析我省重大科技专项组织实施现状,识别制度性堵点卡点,研究提出下一步优化的举措建议。

题目5:推动科普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与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调研梳理我省践行“两翼理论”和落实“科普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创新发展的基础性工作”的举措与成效。开展科技创新资源科普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普产业(企业)发展的路径与机制研究。研究提出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学传播能力和全民科学素质的思路与对策建议。

(三)一般项目

构建我省科技创新领域监测指标体系研究;校地共建研究院的组织管理机制优化研究;职业教育适配产业发展的供需响应研究;人工智能在科技法治、科研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加强科学数据管理的立法建议研究;标准创新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研究;行业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径研究;行业领域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及创新能力提升研究;我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研究;我省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成效研究;科协组织赋能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科技安全风险监测和应对体系研究;我省发展银发经济路径研究;我省构建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研究;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研究。科技支撑和赋能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文化繁荣、城市治理等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相关领域研究。

所有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自2027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省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能胜任重大决策研究任务的高水平研究队伍和顺利实施项目的保障能力。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如非项目申报单位全职研究人员的,应出具履约承诺(申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承诺投入申报项目研究工作量占本人全时工作量的50%以上。本通知中明确的调研访谈、案例凝练数量将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申请项目验收时需上传调研访谈记录、调研原始数据、案例汇编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书要求。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研究范围,立足浙江省情,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申报书中应明确项目研究成果的具体形式、内容和转化应用领域,并作为项目立项评审的重要内容。

(三)限项要求。各推荐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推荐,同一家企业限报1项,优先支持40周岁(女性42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每位申报人作为第一申报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1-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报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方可申报2027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超过1项。各归口管理单位自由申报项目的限额分配,根据当年度本单位项目实施、验收等情况进行调减,具体限额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

(四)审核要求。请项目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严格审核,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科技管理平台(https://pm.kjt.zj.gov.cn),点击“科技计划”选择“其他”,进入后点击“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申报”进入填报系统,并在项目申报书中的“组织方式”选择“申报项目”。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择优组织推荐,请推荐单位下载系统生成的项目推荐汇总表及承诺书,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三)形式审查。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推荐单位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与选题的紧密关联性以及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不予推荐。对把关不严的推荐单位,将视情压减限额申报数。申请表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予以退回修改的,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四)申报时间。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9月30日中午12:00。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中午12:00。推荐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中午12:00。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受理:省科技厅项目中心翁献珍、高婷;联系电话:0571-87056386

业务咨询:省科技厅法规处欧阳强;联系电话:0571-87055408      

技术支持:0571-8511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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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10237.html Wed, 30 Sep 2026 06:36:34 +0000 /?p=10237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下载 ]]> 【工信部】关于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10233.html Wed, 30 Sep 2026 06:35:50 +0000 /?p=102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十五五”规划》,健全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和动态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6年度推荐工作包括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的企业、园区,可自愿申报。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的企业、园区应优于本地区已有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平均水平,对本行业、本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具有引领带动作用,且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新工艺、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应用,持续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被动态调整出名单的;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二、推荐条件

(一)绿色工厂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类制造业);

2.对标《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2025),工厂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产品绿色化、用地集约化等水平处于行业领先;

3.列入本地区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二)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等大型企业母公司,优先推荐机械、汽车、船舶、电子、轻工、纺织等产业链关联性强、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绿色低碳引领效应明显的行业领域;

2.对照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评价要求(见附件1),开展产品设计、生产制造、采购、物流、回收和循环利用等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在供应链上下游实施制造技术、服务技术、数字技术等集成创新,实现提质降本降碳;

3.绿色供应链管理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建立完善的绿色采购管理制度,绿色采购占比较高,有效带动链上中小企业绿色升级。

(三)绿色工业园区

1.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

2.对照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见附件2),产业发展、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水平处于同类园区领先;

3.开展园区内供热、制冷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企业间能量交换与梯级利用,钢化联产、炼化集成等跨行业耦合提效,探索绿电直连等,实现工业园区内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

三、动态管理工作要求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落实《办法》,对本地区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进行动态管理,组织相关企业、园区对照新申报的评价要求填报动态管理表,并报送需调整或移除的名单。现有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不再保留。对达不到新评价要求的现有国家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将按程序适时移出现有名单。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开展自评价。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如实、自主填报申报表或动态管理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园区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其中,绿色工厂优先推荐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动态管理情况通过管理平台报送我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审核,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和发布2026年度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以及动态管理移出、更名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梯度培育机制。各地区可建立绿色工厂培育库,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重点,构建和完善绿色诊断对标、技术改造升级、梯度培育建设、持续改进提升的工作闭环。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的梯度培育工作,逐步完善绿色制造体系。

(二)加强名单动态管理。各地区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进行持续跟踪指导,分析建设成效,持续改进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充分利用绿色金融等既有政策,支持企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验证应用和改造升级。

(三)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领航企业、绿色工业园区经验推广,总结先进工艺技术路径和典型模式等,予以宣传推广,带动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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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下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10222.html Tue, 29 Sep 2026 06:10:02 +0000 /?p=10222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的通知下载 ]]>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统一基础性保障保险申报工作的通知 /10219.html Tue, 29 Sep 2026 06:08:05 +0000 /?p=10219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统一基础性保障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知产〔2026〕28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全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统一基础性保障保险(以下简称“统保保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渠道

各地应当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浙江知识产权在线”(网址:https://zscqyjs.zjamr.zj.gov.cn/api/othing/cms/cxzl.html)进入“统保保险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按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海外知识产权情况及投保需求等,并上传海关报关记录或进出口业绩证明、境外专利或商标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

二、申报时间

2026年度统保保险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政策宣传。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统保保险政策,使广大外贸企业知晓政策内容、申报流程和保障范围,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宣传内容可参考附件。

(二)开展业务培训。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帮助企业准确理解适保条件、产品类型、申报材料要求等,提高申报质量。

(三)认真组织审核。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工作(通过一体化系统进入到知识产权在线“统保保险申报系统”进行审核),在收到企业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确保审核标准统一、审核尺度一致。重点审核企业上一年度是否有海外销售记录、企业填报的已拥有或正在申请的境外专利或商标是否真实有效、是否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内容。对申请材料存疑的,应当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查验,必要时可要求企业补充提供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可在《2026年度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统一基础性保障保险实施方案》明确的承保方案标准之上,与承保机构签订补充协议,给予企业更高标准保障,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各市、县(市、区)自行承担。

(二)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或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系。联系人:柴飞龙、李晓莹;联系电话:0571-89761378、0571-563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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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杭州市第三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0204.html Mon, 28 Sep 2026 06:13:44 +0000 /?p=10204 各区、县(市)经信局(科技经信局、经信科技局):

根据《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杭州市加快建设人工智能创新高地实施方案(2025年版)》和《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第三批人工智能产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人工智能券免审配套(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获得2026年国家人工智能券补助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202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3.2026年国家人工智能券免审配套申请书(详见附件2模版)。

(三)申报方式

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申报。各企业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加盖骑缝章,提交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

二、开源社区贡献奖励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对“魔搭社区”在模型、算子等类别有贡献的企业用户;

2.申报主体须在“魔搭社区”提供的贡献度排行榜(不区分排行主体类型)上位居前100。

(二)申报材料

1.开源社区贡献奖励申报表(详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

3.2025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26年新注册企业可提交研发人员社保缴纳证明及税务系统导出的财务报表);

4.贡献模型建设运行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5.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附件4或线上模板);

6.项目承诺书(详见附件5或线上模板)。

(三)申报方式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线上各企业登录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huzijingxin/hzQR/huiqi.htm)在线填报。线下各企业纸质版申报材料分别装订加盖骑缝章,提交所属区、县(市)经信部门。

三、申报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做好线上、线下审核,线上审核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sxrc.jxj.hangzhou.gov.cn/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需在审核意见上盖章,汇总填写附件1并正式行文上报市经信局,行文电子版扫描报送,行文纸质版会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寄送至市经信局。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技术创新处,徐悦琳,联系电话8525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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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标杆科技服务商培育工作的通知 /10201.html Mon, 28 Sep 2026 06:08:41 +0000 /?p=10201 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标杆科技服务商培育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_1789906412852下载 ]]> 【国家市监总局】关于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库专家的函 /10198.html Mon, 28 Sep 2026 06:07:45 +0000 /?p=1019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为落实《市场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要求,推动科技赋能市场监管现代化,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和信息化的决策水平,市场监管总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和信息化专家,建立满足市场监管各领域、各层级需求的专家队伍。

一、广泛吸纳系统内外各领域符合条件的专家进入专家库,无数量限制。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科技专家、信息化专家和财务专家三类(专家入库条件和流程见附件)。

二、专家对其填写的申请登记表信息负主体责任,专家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且符合国家保密要求。

三、本次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集中征集结束后,仍可随时提交入库申请,总局根据需要适时开展审核和入库工作。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10-82262003

技术支持电话:1338103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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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10190.html Thu, 24 Sep 2026 06:22:11 +0000 /?p=10190 各区、县(市)科技局(科经局、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创新活力之城,加快重点发展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根据《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杭科重〔2026〕19号),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围绕“315”科技创新体系战略领域和“296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全面落实“四题一评”协同攻关机制,强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本次计划共发布重点产业类、颠覆性技术创新类、社会公益类88个项目榜单。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参与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研发投入和研发条件。牵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

(二)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牵头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团队核心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人员)应具有与项目研发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履职经历。

3.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实施项目。

(三)限项要求

1.企业限牵头申报1项、同一高校和科研机构限最多牵头申报2项且在研项目最多不超过5项。

2.2025年新获批建设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的项目单位、主持完成科技成果获国家、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单位,可增加申报数1项。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在研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已完成并提交验收申请且具备验收条件的暂不在本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4.重点产业类、社会公益类项目如仅有1家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进入评审;颠覆性技术创新类项目榜单如仅有1家单位申报,可在形式审核通过后进入评审。

(四)资金要求

1.重点产业类项目。企业牵头实施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山区海岛县企业牵头承担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研发投入的60%),市本级按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补助300万元补助。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即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2.颠覆性技术创新类项目。企业牵头实施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市本级按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补助200万元补助。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分期补助方式,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3.社会公益类项目。高校和科研机构等牵头联合企业实施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分期补助方式,市本级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项目立项后首期拨付不超过补助总额的5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企业牵头实施的,自筹经费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4倍,市本级按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财政补助资金采用验收后补助方式,即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

(五)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申报单位以及团队成员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严重失信记录。

2.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省和市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未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

3.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有关规定,恪守职业规范和科学道德。

三、申报工作流程

(一)网络申报

申报单位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杭州科技大脑(https://ypt.kj.hangzhou.gov.cn/dn/),进入“办事大厅—2026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模块进行在线填报,并上传有关附件。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8:00至10月21日18:00。完成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一式1份(A4纸打印并装订整齐),提交至区、县(市)科技局和归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审核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和审核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2026年度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在线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18:00。归口审核推荐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杭州市黄姑山路40号506室)。

四、咨询方式

项目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7080230、87025452。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85151402。

市科技局重大处,联系电话:85255663、85255633、8525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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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四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10182.html Thu, 24 Sep 2026 06:18:00 +0000 /?p=10182 杭州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四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 ]]>